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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式人生] 我,陪審團經驗 四之章

Jack in the world
3 min readOct 1, 20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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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意圖(intent)】

<二級攻擊罪>:意圖對其他人產生身體上的傷害,而且的確使用危險物品對其他人造成了這樣的傷害。

菲律賓腔女士按下牆上的電鈴按鈕,沒多久,法警敲門後進來。
「有什麼需要嗎?」法警問。
菲律賓腔女士將信封交給法警,法警收下後,關門退出房間。

法官拿著紙張說:「陪審團提出的問題是:請重複到達案發現場的警員的證詞。」

法庭記錄員看著文件,從頭唸出警員的證詞。
「問題:被害人是否有告知你,他與被告之間當時是否有爭執?」
「回答:是的。」

孕婦黑人小姐說:「被害人和被告在那天曾經相遇好幾次,可是都沒有發生任何事情。為何直到被害人吃完晚餐回來,也沒有任何徵兆,被告就突然割傷他?」
俄國腔男士說:「我們不知道為什麼,我們只知道被害人說他聽到被告對他說了什麼,可是他沒聽清楚,所以靠近被告,傾彎上半身對被告說:你說什麼?然後被告就割傷他。」
開朗小姐說:「我覺得被告是覺得被威脅,畢竟被害人是個185公分,體重上百公斤的壯漢,而被告的身材矮瘦。他是自我防衛,警員的證詞也說他們之間有爭執。」

「那不是我們要考量的,他們之間有沒有爭執並沒有任何影響。律師沒有用自衛來辯解,證據和證詞也沒有談到這點。」我說:「況且,正常人在這種情況,如果感到被威脅,應該是逃跑,而不是攻擊吧?」

幹練型男士說:「那樣的社區,也許你們不清楚,可是我可以告訴你們,在那裡你不能示弱,不然就會被看不起。」

孕婦黑人小姐說:「我只是認為被告並沒有計畫想要傷害被害人,不然就會找更適當的時間和地點,而不是傍晚的時候在大馬路邊動手。」
「他沒有想要傷害被害人,那是我想的。」孕婦黑人小姐看著大家說。

我說:「我認為你把動機(motive)和意圖(intent)搞混了。」
我拿起桌上的可樂罐和鉛筆,說:「譬如說,我不喜歡這罐可樂,所以我拿鉛筆刺它。」
「”不喜歡這罐可樂”是我的動機(motive),而我這個動作…」我作勢拿著鉛筆刺向可樂罐:「”刺穿可樂罐”是我這個動作的意圖(intent)」
「被告向被害人揮刀的時候,他確切地知道這個動作的意義,並不是無意識的反射動作。」

俄國腔男士說:「所以在被告拿刀割傷被害人的那個動作,他的意圖就是割傷他。我們不知道被告的動機,我們也不需要知道,那不是重點。」
主管型女士說:「我們都同意被告在那之前應該是沒有計畫要攻擊被害人,但是在那當下,被告的確是意圖要傷害被害人的。」
「法官也說了,」主管型女士說:「這樣的意圖不必是有預謀的(premeditated),只要在這個行為的那個時間點有意圖,那就成立了。」

孕婦黑人小姐靜默了許久。
我說:「你有改變你的決定了嗎?」
開朗小姐說:「給他一點時間想可以嗎?」
我說:「對不起….」
主管型女士說:「她要想多久就可以想多久」

不知道多久之後。
孕婦黑人小姐說:「我現在贊成有罪」

「好,那我們只剩下<一級攻擊罪>了。」我說:「認為無罪的請再舉手。」
開朗小姐,孕婦黑人小姐,和主管型女士舉起了手。

我暗自嘆了口氣,看來這下有點麻煩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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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ritten by Jack in the world

Where in the world is Jack? 在這個世界上, 我們都在找尋自己的所在. 寫程式是我的嗜好和工作, 好好地生活在這個世界是我的日常, 學習新知識是我的快樂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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