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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美式人生] 2005年的怨恨 — 我的綠卡申請經驗
今天整理電腦,發現了這篇我在2005年寫的文章.
我那時為了申請綠卡的眾多麻煩,搞得心煩意亂,所以寫下當時的想法,不過始終沒有放上blog.
想了想,今天就放上來讓大家看看我當年的怨恨.
「美國政府對不起你,可是,我們也沒辦法做些甚麼,只能說,你的運氣不好,你就認命吧.」
A小姐低頭閉目示意,像是為我默哀一樣。
A小姐不是美國政府的誰誰誰,她是公司裡HR部門的職員,專門處理員工的簽證和綠卡申請的。
西元2005年的這天,這位HR職員約了我,商談我的居留權和綠卡申請狀況。
「運氣不好…」這是開場白,也是結語。
看來全世界的壞運氣,都集中到了我身上。
要是我早申請個幾個月,現在就不是這樣的光景了。
要怪的話,該怪兩個人:恐怖組織頭子賓拉登,和美國總統克林頓。
美國總統克林頓在卸任之前,快速通過一個法案,核准所有在美國境內有工作,沒有合法的居留權的勞工,在2001年4月之前,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。
這樣大開方便之門,讓大部分是拉丁美洲裔的非法移民可以拿到身分,所以這項法令又被人稱作是移民大赦。
路邊耳語說這應該是為了選舉考量,拿到公民權之後的這些人,在選舉的時候當然會投桃報李,還這個人情。
越多有投票權的公民,他們就越多選票。
這項政策直接的後果,就是瞬間湧入大量的申請案件,讓移民局應接不暇。我還記得當天看了電視上的新聞報導,排隊準備遞件的人潮,繞了辦公大樓好幾圈。
申請案件一多,移民局原本已經是人手不足了,這下更是雪上加霜。
更甚者,這些移民大赦的案件,跟著一般正常情況的案件一起排隊,並沒有另外分件,全部丟在一堆,也就拖延了原本已經緩慢的進度。
「他們怎麼可以這樣呢?應該要把努力工作的合法勞工權益擺在前面,跟那些非法進入美國的人的案子分開處理才對啊!不能夠妨礙到正常案件的處理嘛。」A小姐她越說越激動,差點沒捶桌子丟椅子。
小姐,受害者不是你,是我啦。
美國政府這樣搞,我還能怎麼辦?
人在屋簷下,不得不烏龜。
2002年2月,我的綠卡申請送了出去。